近日,以“制定商法典:新《公司法》實施問題與司法解釋之修正”為主題的第六屆“北大商法圓桌會議”在南京舉行。
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郭靂、江蘇省法學會會長周繼業(yè)出席并致辭。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jīng)濟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會長趙旭東,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后龍,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劉建功,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范健,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教授、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周友蘇,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周林彬先后做了主旨演講。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劉凱湘主持主旨演講環(huán)節(jié)。
會上,與會代表圍繞“新公司法的效力范圍 ”“公司設立和出資責任”“公司治理”“股權轉讓、公司解散和清算”“新公司法實施對企業(yè)的影響及過渡期規(guī)則”等熱點話題展開深入研討,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公司法司法解釋提供了重要參考,也為未來的商法發(fā)展和司法實踐提供了寶貴的理論指引。
本屆“北大商法圓桌會議”由北京大學法學院主辦,江蘇省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lián)誼會、北京大學中國企業(yè)法律風險管理研究中心承辦。來自國內(nèi)著名高校專家學者和法官、律師、公司法務等140余人參加會議。
編輯:喬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