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5年3月14日刊登的原告騰沖惠民城建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訴被告騰沖合生珠寶有限公司公告中,騰沖惠民城建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應(yīng)為騰沖市惠民城建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特此更正。
云南省騰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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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刊登在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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