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記者 崔東凱 張沖 通訊員 王時
大學生兼職賺錢本來是一件好事,但是哈爾濱某高校的三名學生因為一時貪心,卻成為了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
3月5日,哈爾濱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反詐中心向尚志街派出所下發(fā)斷卡線索,某銀行卡短時間內存在數十萬元的大額流水,行為異常。接到線索后,民警立即進行分析研判,經大量工作,警方很快鎖定了該卡持有人閆某具有涉案嫌疑。因閆某為哈市某高校在讀大學生,作為學生,閆某根本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有如此之多的錢款收支。通過摸排,民警掌握了其經常出沒的哈爾濱市南崗區(qū)某小區(qū)內一處疑似電信詐騙窩點的民宅。根據情況,民警對其展開了抓捕。
抓捕中,民警在房間內還發(fā)現(xiàn)了另外三人,分別為王某、孫某和尚某。通過現(xiàn)場工作,三人均有“洗錢”嫌疑,遂將四人一并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孫某交代了自己長期以來在哈市從事“洗錢”的違法活動,并承認自己為該地點的組織者,也是“卡頭”,閆某、王某及尚某三人是該組織的操盤手和持卡者,其上線在福建省。犯罪嫌疑人孫某稱,其上線通過遠程操控向孫某下達“洗錢”指令,由他分別向閆某、王某及尚某銀行卡內進行分派,并由三人在網上將錢款轉出到各自的指定賬戶,目前涉案流水已達千萬余元。
據閆某、王某及尚某三人交代,三人為同學關系,均為哈市某高校大二在讀大學生。平時三人關系較好,經常相約出入夜店、酒吧等場所,一次偶然間結識了孫某,孫某向三人介紹有一個掙錢較快的“兼職”工作,通過三人的銀行卡和手機卡幫孫某進行收款并通過網上轉出,每人每天至少可以有200元的日收入,而且還供吃供住。涉世未深的三名大學生認為“經濟效益”十分可觀,于是答應了孫某的邀請,在哈市南崗區(qū)某小區(qū)內一處民宅中用個人的銀行卡及手機幫孫某進行“交易”活動。但是沒想到,錢沒掙多少,卻因此誤入歧途。
目前,該團伙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編輯:哈建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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