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網訊(劉芳)近日,陜西省子長市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該案涉案人員21名,涉案總額達8.1億元。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拓某、高某等21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通過天行APP、吉光APP、做“卡商”跑分等方式,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等幫助,獲取不法利益,情節(jié)嚴重。21人涉案金額從4.1億元至5千余萬元不等,從中獲利22萬元至3千元不等。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
鑒于該案系社會反映強烈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考慮到其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大,為妥善審理此案,子長市法院高度重視,認真落實重大案件會商機制,抽調精干力量,成立案件專班。同時,制定詳細周密的開庭預案,成立綜合協(xié)調組、安保組、技術保障組、宣傳報道組、后勤保障服務組等,協(xié)調抽調子長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15名特警,參與庭審保障工作,分工明確,確保庭審順利開展。
庭審中,審判長及合議庭成員依法有序組織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辯論,就犯罪事實、定罪量刑等問題充分發(fā)表了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被告人家屬旁聽了庭審。下午4點50分,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
編輯:童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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