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版“大話西游”網絡游戲侵犯著作權案宣判
2022-10-25 09:53:12 來源:中國法院網
中國法院網訊(朱來寬)網絡游戲《大話西游》紅極一時,受到不少玩家追捧甚至為其一擲千金。2015年4月1日,網易(杭州)網絡有限公司取得《大話西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并在國家版權局進行了登記。然而,有人對這款爆紅的游戲動起了歪心思,玩起了山寨。10月14日,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qū)人民法院采取遠程視頻和現場相結合的方式,公開宣判了這起侵犯著作權案。該案由副院長孫泳擔任審判長,與兩名審判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年底,被告人段某等6人以盈利為目的,商量合作開發(fā)《大話西游》網絡游戲“私服”,并聯系被告人陳某提供技術支持,雙方約定被告人陳某分得游戲利潤的30%,被告人段某等6人分得游戲利潤70%(后將利潤的60%分給游戲代理)。后被告人段某等6人共同出資從網上購買《大話西游》的人物、地圖、寵物等素材資源,發(fā)送給被告人陳某,被告人陳某安排被告人宋某等3人負責“私服”游戲的開發(fā)與維護、升級,并命名為《遮天西游》,被告人段某等6人負責游戲的日常運營。
2019年2月,上述被告人在未取得網易公司授權的情況下,開始運營《大話西游》游戲“私服”《遮天西游》,并通過玩家充值獲利,運營期間,被告人段某、王某、黃某、郝某負責服務器租賃、利潤結算、幫助反饋解決玩家技術問題等,被告人黃甲、吳某參與分成、未負責具體事務。經鑒定,自2019年2月至2020年6月間,該游戲累計非法經營數額為1574.9萬余元。
2019年4月,被告人劉某為謀取非法利益,明知系侵權的游戲仍繳納代理費9萬元,擔任該游戲的總代理,全面負責推廣、傳播該游戲“私服”。為推廣這款山寨版游戲,劉某還通快手、微信、QQ聯系發(fā)展了李某等9人為游戲二級代理。截至案發(fā),劉某發(fā)展的所有下線代理獲利最多的23.6萬余元,少的也有6.3萬余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陳某等20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fā)行發(fā)行他人作品,通過信息網絡向社會公眾傳播并運營“私服”游戲,情節(jié)特別嚴重,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第一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中陳某、段某等6人在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是主犯;其余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是從犯。各被告人均有坦白情節(jié)、自愿認罪認罰、部分或全部退繳違法所得,可依法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等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fā)行他人作品,通過信息網絡向社會公眾傳播并運營“私服”游戲,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各被告人均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綜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認罪悔罪態(tài)度等因素,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并處罰金650萬元;其余被告人判處三年九個月至七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其中14名犯罪情節(jié)較輕的被告人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