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未成年人筑牢網絡安全屏障
9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就加強網絡信息內容規(guī)范、未成年人網絡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規(guī)定,并對有關違法行為規(guī)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當前,互聯(lián)網已經深度融入了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成為他們獲取知識、休閑娛樂的重要工具。不過,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正處于成長中,辨別是非的能力和自控力相對較弱,因此非常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網絡沉迷等問題的侵害。現(xiàn)實生活中,未成年人因沉迷網絡荒廢學業(yè)、出現(xiàn)打賞糾紛的新聞不時見諸媒體,更凸顯了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重要性。
從實踐來看,網絡平臺是未成年人獲取資訊、娛樂社交服務的主要提供者,且平臺可以通過人工智能、算法推薦等方式對未成年人用戶施加影響。因此,未成年人能否擁有一個清朗健康的網絡空間,
網絡平臺的作用至關重要。正是基于這一原因,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在“網絡保護”專章中,特別明確了網絡服務提供者在信息管理、網絡沉迷防治等方面的責任,如要求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這就以法律形式明確了網絡平臺的責任。
為了進一步落實網絡平臺責任,需要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規(guī)予以細化。從此前《條例》征求意見稿的內容來看,立法機關有意將近年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的一些成熟做法上升為法規(guī)制度,如其要求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就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未成年人模式。相信這樣的立法精神也會體現(xiàn)在《條例》中。這就讓網絡平臺的法律責任更加明晰,也讓平臺在推進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時更加有章可循。
當然,維護好未成年人的網絡權益,不僅需要平臺強化合規(guī)經營意識,依法履行主體責任,也需要家庭、學校、社會一道攜起手來,共同為未成年人構筑好堅實的網絡保護屏障。期待《條例》盡快實施,通過全鏈條、全方位的保障讓未成年人用網更安全、更安心。(馬樹娟)
編輯:遲明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