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亮 孫如冰 本報特約通訊員 劉夢婷
“除軍委和上級規(guī)定要求外,各級不得要求基層黨組織專門召開會議討論某一方面的工作?!鼻安痪茫?2集團軍某旅圍繞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軍隊黨的建設條例》要求,展開全覆蓋調研,下力破解基層黨組織會議多、議題雜、記錄不規(guī)范等問題。
“年初以來,某營黨委召開會議多達數十次”“某連隊黨支部一天先后召開4次會議,研究議題多達7個”……細看記錄內容,一些本可以合并的議題卻開成了單獨的專題會議,本該由機關解決的問題也在基層黨的會議討論。有官兵反映,個別機關部門強調自己負責的工作重要,動輒要求基層黨委、黨支部開會研究,并通過檢查會議記錄認定工作是否落實。
問題在基層,根子在機關。分析問題,該旅黨委深刻感到:“基層圍著通知轉、會議為了記錄開”的怪象必須糾治。他們對基層黨委、黨支部等6類組織開展活動情況進行全面調研,對照《條例》要求,制訂《基層黨組織制度落實規(guī)范》,強調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一律不開,必須開的會議做到開短會、開管用的會,提高議事效率;組織旅黨委機關和基層黨委、黨支部班子進行培訓,強化依法落實、照章辦事的意識。
學習貫徹《條例》重在結合實際抓好落實。摩步十連黨支部書記劉林濤告訴筆者,《條例》對基層黨組織召開會議的規(guī)范,切實為基層黨組織降了壓、減了負。基層黨組織可以不再忙于應付檢查補記錄,而是把更多的心思和精力用于抓落實。
編輯:廉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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