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敬畏之心對待征信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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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碩
花錢就能“修復”不良征信?千萬別信!今年6月14日是全國第15個“征信記錄關愛日”,在這個面向社會公眾進行征信知識普及的日子,記者采訪業(yè)內人士,起底“征信修復”內幕,并支招金融消費者如何保護好自己的征信。(6月16日《羊城晚報》)
作為個人信用證明的“經濟身份證”,個人征信記錄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在此背景下,一旦存在不良的征信記錄,將會給個人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因此,當收到不良征信記錄時,總有人自作聰明,想要通過一些違規(guī)手段將記錄“洗白”。需求決定市場,正是這些“聰明人”的“妙思”,給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機,最終使自己陷入“征信洗白”“征信修復”的虛假宣傳和詐騙套路。
諸多公開報道的事實證明,無論是何種噱頭的“征信修復”,本質都是騙取個人信息和資金的圈套。作為個人信用指數(shù)的有利參考,征信記錄一旦可以修改,不僅是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挑戰(zhàn),更是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褻瀆。《征信業(yè)務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征信機構不得以刪除不良信息或者不采集不良信息為由,向信息主體收取費用,不少權威機構也都對“征信修復”等操作進行辟謠。在此情況下,仍然有不少人掉入“征信洗白”的圈套,歸根結底,是對征信記錄缺乏認知和敬畏。
想要建立全社會信用體系、提高全民的征信敬畏感,還要多方合力、共同推動。首先,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個人征信內容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增強公民對于征信記錄的嚴肅性、法律性認知。其次,各大互聯(lián)網平臺應加強對站內內容信息的審核管理,對平臺存在的“征信修復”“征信洗白”等違規(guī)廣告及時下架處理,斬斷違規(guī)內容的傳播途徑,扛起平臺的社會責任。
除此之外,對于個人而言,需以敬畏之心對待征信記錄,與其在收到不良記錄后試圖采取違規(guī)手段進行洗白和補救,不如端口前移,增強風險意識,在日常生活中給征信記錄多點愛護,避免“聰明反被聰明誤”,給自己帶來更大損失。
(責任編輯:馬樹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