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熱射病是一項“生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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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西流
據(jù)國家氣候中心消息,截至7月12日,高溫事件已持續(xù)30天,覆蓋國土面積達502.1萬平方公里,影響人口超過9億人。隨著進入伏天,不少地方都開啟了“燒烤模式”“蒸煮模式”。進入7月,全國多地均有報告熱射病確診的消息,還有個別患者救治無效而去世。(見7月14日《健康時報》)
與往年相比,今年我國的高溫天氣強度較大,持續(xù)時間更長。與此同時,有關熱射病的報道和討論在網(wǎng)絡上刷屏。專家指出,熱射病致死率達80%以上。從這個角度看,做好防暑降溫工作,預防和遏制熱射病發(fā)生,已成為一項“生命工程”。
早在2012年7月,我國有關部門便聯(lián)合印發(fā)了新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其中對高溫津貼、工作時長、工傷認定、降溫措施等核心內容進行了明確界定與規(guī)范,強化了執(zhí)行力與責任追究。這體現(xiàn)了對勞動者的關愛和尊重,也折射出對民生問題的關切。從落實情況來看,相關措施還有一些待改進之處。比如,在一些地方,高溫津貼成了“紙上權利”,有的用人單位隨意克扣勞動者的高溫津貼,有的單位用飲品、食品等沖抵津貼,還有的用人方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高溫津貼發(fā)放、工傷待遇保障等方面跟員工玩“躲貓貓”……
發(fā)布高溫預警、啟動應急預案,是為了盡可能做好防暑降溫工作,落實高溫勞動保護措施,讓戶外勞動者在高溫下少一些痛苦和意外,保護其健康和生命。提高《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執(zhí)行力,維護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來說,不應有任何商量和變通的余地,可以做得更好,但不能“偷工減料”。
從公共場所、公共服務的角度,有關部門和單位也應盡可能為公眾提供更多蔭涼場所,推出更多有效的降溫舉措。比如,有的地方開放部分諸如防空洞等人防設施供民眾避暑;有的地方給地鐵車站、商場等發(fā)放經(jīng)濟補貼,鼓勵這些場所開放冷氣,并倡導大家到這些地點集中納涼。
當然,還需看到的是,目前,對勞動者在高溫環(huán)境下工作的法律保障尚顯不足,有關制度規(guī)定在落實過程中也有所變味兒。讓高溫權益從紙上落實到行動,既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guī)和規(guī)定,也需要加強對現(xiàn)有制度的落實和執(zhí)行,加強對企業(yè)隨意侵犯勞動者高溫權益行為的懲處力度,鼓勵和引導更多勞動者積極主動維權。
面對不時傳來的勞動者因熱射病死亡的噩耗,方方面面都應有所觸動進而有所行動,真正把防暑降溫當成一項“生命工程”來做。
(責任編輯:林楠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