庹亞男
近日,網絡文學作者孫先生通過社交平臺呼吁維權,稱自己寫了200多章的小說在某盜版網站上被改了個名字,還續(xù)寫至了1369章,但他自己并未動筆。(7月19日光明網)
原創(chuàng)未出手,盜版已千章。近年來,隨著網絡文學蓬勃發(fā)展,盜版侵權現(xiàn)象也輪番上演。數(shù)據(jù)顯示,五年內中國網絡文學盜版侵權損失達300多億元,80%以上的作家遭遇過侵權盜版事件。盜版泛濫、侵權頻生,極大挫傷了原創(chuàng)作者的創(chuàng)作熱情。蠹眾木折,隙大墻壞。劣幣驅逐良幣,終歸會影響行業(yè)健康發(fā)展。
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是網絡文學盜版肆虐的“助推器”。一方面,文字作品盜竊的技術門檻較低、行為相對隱蔽。盜版平臺可以通過OCR、爬蟲等技術批量獲取原創(chuàng)作品,而一些剽竊者也可以通過洗稿、融梗等方式快速生成內容,加之AI等技術更新迭代,著實為網文盜版侵權打開了方便之門。另一方面,網絡文學維權挑戰(zhàn)難度較大。平臺投訴、民事訴訟等維權途徑雖然相對成熟,但也可能存在平臺推諉拖延、侵權認定困難、維權周期較長等難點,這常常使得打擊盜版侵權行為淪為“打地鼠”游戲。
清除網絡文學之蠹蛀,必須要塞其弊源、及時止損。搜索引擎、應用市場和盜版平臺一直是網文盜版的主要途徑,對此,不妨加大治理力度,壓實平臺主體責任,嚴格把關網文傳播渠道,祛除盜版侵權孳生的土壤,保護網文的原創(chuàng)生態(tài)。與此同時,聚合司法、行政、科技等保護力量,開啟“技術反盜”模式。比如, 2022年5月,網文領域首個訴前禁令正式實施,法院支持訴前行為保全。這為作品提供了及時止損、便捷維權的保障,也為版權保護工作提供了可供借鑒的思路。
如果說網絡文學是座富礦,那么版權保護則是“掘金器”。打擊盜版侵權行為,推動網絡文學走向正版化道路,才能真正賦予知識以尊重、賦予創(chuàng)作者以尊嚴,挖掘出網絡文學的礦藏價值。
編輯:馬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