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唐榮 見習記者李文茜 通訊員張軍權 趙雅婷
4月22日,廣東深圳鐵路公安處東莞西站派出所查獲一名假冒警察并非法攜帶警械物品的男子,最終該男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當天上午9時許,東莞西站派出所指揮室接到中堂站安檢工作人員電話稱,有一名男性旅客攜帶警械手銬,被安檢員機檢發(fā)現(xiàn)時,聲稱自己是香港海關警察,正在執(zhí)行職務。
接報后,民警迅速趕到現(xiàn)場,在對該男子身份進行核實、詢問時,發(fā)現(xiàn)其神情緊張、形跡可疑,為確認其真實身份,民警將其傳喚至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
經查,該男子姓萬,今年51歲。在接受詢問時,萬某依然聲稱自己在公務出差中,民警電話核實,香港海關警察未能查詢到此人,在民警的詢問下,萬某終于承認,其非常向往警察職業(yè),因此長期隨身攜帶警械,并以香港海關警察身份自稱。萬某對其非法攜帶警械物品及偽造相關香港海關警察文件證明的行為供認不諱。最終,深圳鐵路公安處對該男子非法持有警械以及偽造國家機關的證件的行為合并處行政拘留15日。
編輯:李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