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查處掛牌督辦152起重大土地違法案件
自然資源部:違法占地涉嫌構成犯罪必須移送司法機關
2021年,自然資源部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開通報了152起重大典型土地違法案件。自然資源部執(zhí)法局負責人在該部1月5日召開的新聞座談會上表示,自然資源部明確要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發(fā)現(xiàn)違法占地涉嫌構成犯罪的,必須依法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要求各地堅決糾正和嚴肅處理該移送不移送,以行政處罰(處理)代替刑事處罰等問題。
自然資源部執(zhí)法局局長崔瑛、副局長潘輝表示,近日,自然資源部公開通報了100起涉刑土地違法案件,這100起案件是2018年以來各地法院判處追究刑事責任的土地違法案件,主要涉及未經(jīng)批準擅自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建廠、挖塘、堆放廢棄物等,十多家單位以及包括企業(yè)法人代表、投資者等在內的160余名自然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崔瑛透露,在剛剛過去的一年,各級自然資源部門緊盯耕地保護紅線,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采取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開通報等方式,嚴肅查處重大案件。她表示,為有效發(fā)揮刑罰威懾力、嚴格規(guī)范涉嫌自然資源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自然資源部向全系統(tǒng)印發(fā)通知,明確要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查處違法行為時,發(fā)現(xiàn)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非法占用耕地等涉嫌構成犯罪的,必須依法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要積極主動加強與公安、紀檢監(jiān)察機關、檢察院、法院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xié)調,研究解決涉嫌自然資源犯罪案件移送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堵點痛點”問題,探索建立協(xié)同聯(lián)動工作機制,真正用好刑罰利器,有效增強對自然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威懾力,牢牢守住耕地紅線。
崔瑛表示,根據(jù)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刑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單位或者個人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5畝以上或者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即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應定罪處罰。因此,她鄭重提醒一些單位和個人,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以身試法,千萬不要觸碰耕地紅線,否則一定會受到法律嚴懲。
記者 郄建榮
編輯: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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