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雪泓
□ 通訊員 楊潔
近日,聚焦基層派出所民警日常的電視劇《警察榮譽》熱播。該劇講述了4個見習民警在八里河派出所歷經各類案件洗禮,并在老警察的言傳身教下迅速成長,最終成為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故事。劇中的民警脫離了以往警匪片中的威風凜凜,回歸到日?,嵤?,處理老百姓的家長里短,讓觀眾深切體會到基層派出所工作的艱難和復雜。在他們的日常工作中,面對婚姻家庭、小額借貸、鄰里矛盾等糾紛,民警李大為、楊樹等人想方設法為民解憂。
本期【追劇學法】,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的法官帶我們來捋一捋劇中涉及的民事法律知識點。
場景一:喬家的女兒因為感情糾紛自殺,其父母認為,女兒的死跟男友有脫不開的干系,男友明知女兒有自殺傾向而放任不管,是他害死了女兒,因此頻頻造訪派出所,要求男友一家賠償。實踐中,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于喬家女兒的死,其男友需要承擔責任嗎?
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受法律保護。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一般侵權責任需具備侵權行為、存在過錯、損害事實和因果關系四個要件。
因感情糾紛自殺的,除相約自殺外,大概率是自殺者自己的選擇,但在特殊情形下,一方的先行行為對自殺結果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原因,或者一方負有因先行行為引起的積極作為義務而沒有作為時,需要對對方死亡的后果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劇中,喬家女兒和男友戀愛過程中產生矛盾,但均未實際采取自殺等過激行為。在喬家的女兒再次向男友發(fā)出自殺威脅時,男友未以重視,沒料到喬家女兒真的自殺身亡,此情形下,男友既不具有與死者死亡后果存在法律上因果關系的過錯行為,也不具備積極作為義務,因此依法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場景二:曹建軍、楊樹接到一起遛狗嚇到小孩引發(fā)的糾紛案。遛狗的老人孫某沒有辦理狗證,也沒牽狗繩,嚇到小女孩之后還裝病暈倒,索要錢財。孫某的家屬更是不依不饒,甚至采取砸門、潑油漆等極端方式威脅孩子的父母。面對糾紛,曹建軍、楊樹“曲線救國”,主動挖掘孫家人的其他違法行為,將鬧事的孫家人移交到掃黑辦,孩子的父母為了獲得安寧,簽署了調解書?,F實中,面對孫家人的行為,法律還有其他解決辦法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遛狗不牽狗繩屬于違法行為。自2021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二款明確規(guī)定,單位和個人飼養(yǎng)犬只,應當按照規(guī)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所在地養(yǎng)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劇中,孫某出門遛狗不牽狗繩,已經不僅是違規(guī)行為,而且是違法行為了,公安機關有權對其進行罰款、沒收犬只等處罰。
同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規(guī)定,飼養(yǎng)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因此,如果孫某的狗對小孩造成了傷害,孫某不僅要面臨罰款,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場景三:接警過程中,李大為遇到了在公交車上裝暈倒的老人王建國。送醫(yī)后,醫(yī)院確診王建國肝硬化晚期,需要住院治療。王建國沒有醫(yī)保,也沒有錢,且被家人拋棄。一番輾轉,李大為和師傅找到了王建國的兒子王剛,但王剛因其父家暴,拒絕贍養(yǎng)王建國,并拿出了斷絕撫養(yǎng)關系的證明。經過李大為的勸說,王剛最終去見了王建國,但始終拒絕捐獻肝臟?,F實中,拿到了斷絕撫養(yǎng)關系證明的王剛,是否可以拒絕對王建國承擔贍養(yǎng)義務?
民法典規(guī)定了父母與子女間的撫養(yǎng)贍養(yǎng)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yǎng)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yǎng)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yǎng)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yǎng)費的權利。
同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贍養(yǎng)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yǎng)、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基于血緣關系產生,只能因死亡或收養(yǎng)等關系而終止,父母子女間簽訂的斷絕關系、不履行贍養(yǎng)、撫養(yǎng)義務等的協議,違背公序良俗,應屬無效。
因此,王剛對王建國依然具有贍養(yǎng)義務,但為父母捐獻身體器官并不屬于子女必須承擔的贍養(yǎng)義務,王剛有權決定是否為王建國捐獻肝臟。
場景四:夏潔偶然得知陳警官的女兒佳佳曾遭遇繼父的性騷擾。李大為、楊樹和趙繼偉一氣之下找到佳佳的繼父,與其發(fā)生沖突,視頻被人拍下。佳佳的繼父拿著視頻到派出所要說法,揚言要讓李大為等人脫掉警服。好在佳佳偷偷保留了被繼父性騷擾的視頻,繼父看到視頻后,不敢再囂張。那么,女性遭遇性騷擾,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呢?
民法典實施前,女性遭受性騷擾,一般只能適用刑法中關于強制猥褻、侮辱罪的規(guī)定來進行維權,但強制猥褻、侮辱罪,要求犯罪行為是以暴力、脅迫的方式進行,這就抬高了女性維權的門檻。
民法典則彌補了我國對性騷擾法律規(guī)定的缺乏,首次在人格權編中對性騷擾進行了定義。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規(guī)定,違背他人意愿,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該條還規(guī)定了機關、企業(yè)、學校等單位防止和制止性騷擾的義務。因此,如果遭遇了性騷擾,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注意取證留存,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人身權益。
編輯:梁成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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