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毓
電影《第二十條》的熱映,喚醒了我的記憶。
早在2022年,秦皇島也曾發(fā)生過一起類似電影中的案件。一個簡單的看似普通的故意傷害案,KTV服務生毆打店內客人,致人輕傷。
起因很簡單,某KTV短時停電,來店消費的兄弟倆欲從防火樓梯下樓徑行離開,服務生奉命堵在樓梯口要求客人等來電后乘電梯下樓結賬,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
過程很混亂,來電后的監(jiān)控顯示:兄弟倆拖拽服務生,服務生用力擠住樓道門不肯讓開,雙方拳腳相加。此后,兄弟倆的朋友、KTV的保安逐漸聚攏過來,雙方相互指責、推搡,此時的服務生穿過人墻反向行走,一旁的弟弟突然一拳罩在服務生頭部,服務生猛抬頭撞擊了弟弟的下頜部,弟弟捂住下巴退后,服務生仍揮拳多次擊打弟弟面部,被人拉開后弟弟鼻部流血離開就醫(yī),人群散開,服務生倒地不動,身邊散落對講機、鞋子和其他物品。結局很明了,弟弟鼻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服務生頭部挫傷,構成輕微傷。
服務生矮小,兄弟倆高大;服務生執(zhí)拗,兄弟倆倔強;服務生看似履職,兄弟倆看似逃單。無賠償、未諒解。
此案的焦點聚焦在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wèi)?
起初,樓道門處雙方存在互毆行為,但均未造成傷害后果。之后,服務生穿越人墻而走,弟弟突如其來揮拳向下?lián)舸蚍丈^部,服務生反作用力抬頭撞擊弟弟下頜部后其已經(jīng)后退,是否應認為弟弟的不法侵害已經(jīng)停止?服務生仍揮拳持續(xù)擊打造成弟弟鼻骨骨折,是否超過必要限度?是否應認定為故意傷害犯罪?
對正當防衛(wèi)緊迫性和適度的判斷,不能站在“上帝的視角”,不能做“事后諸葛亮”。弟弟雖然后退,但當時情境下,弟弟的突襲對服務生身體的傷害直接影響服務生心理安全,其后續(xù)拳擊行為應屬于被毆后的自然反應行為,不具有故意傷害的主觀故意,輕傷二級的后果,不應認為超過了必要限度。
一部影視作品,如開閘的江水瞬間奔騰而下,沖擊力十足,驚心動魄、振聾發(fā)聵。而生活中的案件,則往往如涓涓細流,平常人普通事,市井小民草根生活。然而,細碎中包裹著命運和百姓的人生。
審查一個案件,不僅要有專業(yè)的判斷,更需遵從自己的內心,考慮普通百姓的認知。法律的權威,來自老百姓樸素的情感期待,該案檢委會的討論,貫穿執(zhí)法者的善意。法條是冰冷的,法律是有溫度的,檢委會成員一致認為服務生的行為系正當防衛(wèi),決定對他不起訴。
(作者單位:河北省秦皇島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檢察院)
編輯:蔣起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