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姜東良 梁平妮
通訊員 趙偉
道路交通事故引發(fā)的矛盾糾紛具有事故案件多、涉及部門多、調處難度大等特點,調解化解不到位易導致群眾財產損失理賠不到位、不及時,影響群眾的獲得感滿意度。近年來,山東省菏澤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牡丹區(qū)大隊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創(chuàng)新推出矛盾糾紛化解“八+一”工作法,實行“紅黃綠”三色接處警機制,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
“所謂‘八+ 一’工作法,就是從警源治理角度,聯(lián)合多部門推動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保險調解、訴前調解、救助基金、鑒定評估、集體會商、類案專審8項調處,實現(xiàn)道交矛盾糾紛‘一站式’源頭化解,同時設立‘1號窗口’,咨詢、釋法、投訴、信訪等事項一窗通辦,零距離服務群眾。”牡丹交警大隊大隊長朱慧娟說。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在牡丹交警大隊遠程視頻快處中心看到,工作人員正在和交通事故當事人視頻連線,幾分鐘的時間即完成了事故責任認定。
牡丹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張秀印介紹,大隊指揮中心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會按照事故類型和損害后果將警情劃分為綠色警情、黃色警情、紅色警情,科學指派,統(tǒng)一調度。對于機動車車損類交通事故,歸類綠色警情,指派警情至遠程視頻快處中心,線上認定事故責任,實現(xiàn)5分鐘處理完畢,恢復交通,可解決約40%的警情;對于遠程視頻快處無法進行的機動車車損事故、非機動車車損事故或者有人員輕微傷情的交通事故,歸類黃色警情,指派路面中隊民警快速到達現(xiàn)場,對于責任明顯的,線下認定事故責任,可解決30%的警情;對于疑難復雜事故,人員傷情較重、死亡事故,涉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以及路面中隊無法處理的交通事故,歸類紅色警情,指派事故中隊立即出警,路面中隊先期到達做好現(xiàn)場安全防護、搶救受傷人員、控制肇事者等工作,同時報告大隊領導。
“這種多渠道、立體式警力分配,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處理方式,既方便了群眾,又節(jié)省了警力,提升工作效率?!币曨l快處中心工作人員說。
“孩子都被撞得小腿骨折了,怎么還讓孩子擔主責呢?”2023年7月,在牡丹區(qū)胡集鎮(zhèn),一名7歲兒童突然橫穿公路,與一輛正常行駛的貨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兒童小腿骨折。經交通事故勘查認定,兒童承擔該事故主要責任。事故認定書下達后,兒童親屬認為交警處理不公正,情緒激動,提起復核申請,并在網絡平臺發(fā)布相關視頻。
值守在“1號窗口”的民警李玉偉第一時間發(fā)現(xiàn)了矛盾苗頭,立即聯(lián)系兒童家屬,通過多次耐心溝通交流,向其講明事故成因,兒童在這起事故中存在的交通違法行為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等。最終,當事人表示理解并認可,主動撤銷了復核申請,并且刪除了相關視頻。
緊接著,李玉偉又帶領兒童家屬來到牡丹區(qū)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源頭化解中心,通過人民調解進一步對兒童家屬解釋了事故認定情況,進行法律指導,消除疑惑。同時,菏澤市保險糾紛調解委員會組織相關保險公司,幫助兒童家屬準備相關理賠手續(xù),在保險規(guī)定的范圍內為其爭取到了最高理賠金額53000元。至此,一起因交通事故引發(fā)的矛盾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今年以來,牡丹交警大隊運用“八+一”工作法已成功調處警源類交通事故案件15780起,調解成功率達95%,“1號窗口”已解決群眾訴求900余起,受理投訴23件全部化解,群眾矛盾糾紛化解效果和交通治理水平顯著提升。
編輯:蔣起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