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文茜
通訊員 戚伊琪 蘇華文
小學生偷偷使用大額款項購買游戲賬號,家長得知后迅速申請退款。近日,廣東省深圳市龍華區(qū)人民法院審結該起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案,依法判決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返還錢款。
法院查明,小陳是一名小學生,沉迷某款休閑游戲。2024年1月,小陳擅自使用手機上綁定的母親何女士的銀行卡賬戶,在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游戲交易平臺上,支付了6500元購入一個帶有大量游戲裝備的游戲賬號。何女士收到扣款通知后,迅速聯(lián)系該公司協(xié)商退款、退貨事宜,但未果。后何女士代小陳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返還購買案涉游戲賬號所花費的65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陳作為未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支付6500元購買游戲賬號、裝備的行為,既不屬于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也不屬于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依法應屬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否合法有效的關鍵在于其法定代理人是否事前同意或事后追認。在小陳的法定代理人何女士事后已明確表示不同意并要求某網絡科技公司退款退貨的情況下,小陳的購買行為依法應屬無效,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予以返還,故法院依法判決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返還錢款6500元?,F(xiàn)判決已生效。
法官說法
現(xiàn)實生活中,不乏有如小陳這般,因沉迷游戲而擅自使用家長賬戶進行充值消費的小孩,這些孩子年齡尚小,身心發(fā)育未成熟,缺乏足夠的自制力和判斷力,面對具有誘惑性的游戲容易產生不理性消費的沖動。家長應盡好監(jiān)護義務,引導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及時對孩子不恰當?shù)某渲敌袨檫M行必要的教育管束,鼓勵孩子多參與有益身心健康發(fā)展的休閑活動。同時,家長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和支付賬戶密碼,避免不慎造成財產損失。此外,游戲交易平臺也應加強監(jiān)管職責,勿讓實名認證形同虛設,防止類似的情況再次發(fā)生。
編輯:蔣起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