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鄧君
□ 法治日報全媒體通訊員 張中
“你自己考慮清楚,要么給1000元私了,要么法院見!”廣東省韶關市南雄市居民賴先生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小本經營的農產品網店,會因“涉嫌銷售‘三無’產品”而被“職業(yè)打假人”盯上。
賴先生是一名返鄉(xiāng)創(chuàng)業(yè)人員,在當?shù)亟洜I農產品生意,也通過電商平臺線上售賣土特產。今年2月初,他在網上遇到了一個“難纏”的客戶,一名佛山客戶在賴先生的網店下單購買了一包“土茯苓干片”,花費19.9元。
兩天后,物流顯示對方已收貨。不料,對方發(fā)來信息稱,貨品沒有農產品標簽,是不合格的“三無”產品,并向賴先生索賠1000元,否則就向有關部門舉報。對方還向他羅列了一系列法律明文,以此恐嚇威逼。
“我賣的東西都是當?shù)卮迕褡约曳N植出產的,銷售的每一單我都附加標簽于快遞盒內,絕對不可能出現(xiàn)沒有農產品標簽的問題?!辟囅壬f,“對方卻稱只要他收到的貨沒有標簽,就是不合格的,我就必須賠錢給他?!?/p>
此前,賴先生在網絡上看到過“職業(yè)打假人”對電商店主進行惡意索賠的新聞。這種“敲詐式打假”在電商圈內并不是新鮮事,部分商家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花錢消災。但這一次,賴先生決定反擊。
2月9日,在朋友的指引下,賴先生得知廣東省公安機關在互聯(lián)網平臺設立了“平安廳”信箱,專門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于是,他果斷向“平安廳”信箱寫信反映情況。
收到賴先生的來信后,“平安廳”廳長信箱專班第一時間將該線索下發(fā)到韶關市公安局,韶關警方隨即展開調查。
根據賴先生等人提供的網購訂單信息,辦案民警通過比對下單人的手機號及收貨地址,發(fā)現(xiàn)多起所謂的“打假”客戶都是同一個人——蒙某。在實地走訪過程中,民警還查明,遭遇“打假”的店鋪都是正規(guī)經營,并不存在“打假”客戶所反映的種種問題。
韶關警方在固定相關證據后,很快確定了犯罪嫌疑人蒙某在佛山市的落腳點,成功將其抓捕歸案。經審訊,蒙某對自己在各大電商平臺上實施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專挑簡易包裝的初加工農產品下單,在收到快遞后,就會以“沒有合格標簽”“實品與廣告效果圖不符”“發(fā)貨超時”等理由,給商家差評或進行投訴舉報,并拿出所謂的“法律武器”對商家進行敲詐勒索。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編輯: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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