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晨 馬利民
【人物簡介】 祝增巧,中共黨員,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丹景山人民法庭庭長。先后獲得“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模范法官”“全國優(yōu)秀法官”“全國法院先進個人”等稱號。
從1993年到彭州法院起,29年時間里,祝增巧始終不忘共產(chǎn)黨員的初心,飽含司法為民的真心,堅守公正司法的良心,用過硬的政治素養(yǎng)、貼心的辦事方式、一流的司法水準,讓法律的溫暖緊緊貼在了人民群眾的心坎上。
祝增巧大部分時間都在基層法庭工作,始終堅持“多調(diào)少判、定分止爭”的工作原則讓矛盾雙方握手言和,在“田間法庭”“工地法庭”“病床法庭”“院壩法庭”完成了不計其數(shù)的調(diào)解。
祝增巧承辦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原告周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提供了證明其妻子汪某下落不明的證據(jù),請求法院缺席判決他和妻子汪某解除婚姻關(guān)系。為查明周某與汪某婚姻關(guān)系的真實狀態(tài),祝增巧到周某所在鄉(xiāng)鎮(zhèn)查訪后得知,汪某因交通事故喪失行動能力后被周某遺棄在老家,其對周某起訴離婚毫不知情。為進一步核實情況,祝增巧驅(qū)車趕往汪某500公里外的老家——古藺縣古藺鎮(zhèn)金山村。隨后的日子里,祝增巧多次上門調(diào)解,使夫妻二人的關(guān)系得以緩和。最終,該起離婚案件得以順利調(diào)解結(jié)案。“雖然來回奔波了近千公里,但我無愧于人民法官的稱號,也無愧于我對黨的承諾?!弊T銮稍诮Y(jié)案筆錄中寫下這段話。
2016年年底,彭州法院被確定為四川省法院家事審判改革試點法院。作為家事審判的領(lǐng)頭人,祝增巧帶領(lǐng)家事審判團隊攻堅克難、積極創(chuàng)新,探索形成“全流程、遞進式、體系化”家事審判改革“彭州模式”。
正是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一門心思為群眾著想,與祝增巧接觸過的當事人和群眾才無不對她豎起大拇指稱贊,“祝法官心里裝著我們老百姓”“祝庭長為我們老百姓辦實事”……
編輯: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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