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訊 近日,廣東省江門市江海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首起知識產權“三合一”刑事案件。被告人林某在某網站注冊并在江海區(qū)經營某照明品牌網店,在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將自己購買的燈具用私自印刷的帶有該商標的包裝盒包裝并銷售。公訴機關認為,應以假冒注冊商標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被告人林某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審中,林某認罪認罰,該案將擇日宣判。接下來,江海區(qū)法院將健全完善知識產權協(xié)同保護機制,穩(wěn)步推進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工作。
(吳曉琳 李惠宜)
編輯: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