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邢東偉 翟小功
□ 法治日報全媒體通訊員 王艷
??诤J路ㄔ航胀咨茖徑Y(jié)一宗船舶清污合同糾紛案。
2019年7月,美某公司所屬船舶在航行中遭遇貨艙進水,導(dǎo)致油污泄漏。事故發(fā)生后,美某公司和宇某公司簽訂清污協(xié)議,約定收費標準為1900元/噸,該報價包含油污防控以及清洗船艙等。隨后,美某公司向宇某公司預(yù)付10萬元,并表示剩余費用待保險公司向美某公司賠付后再支付。
簽訂協(xié)議后,宇某公司再次向其提出950元/噸報價,該報價不包含洗艙工作。美某公司支付前期費用10萬元后,宇某公司隨即開展油污水收集工作,并將全部500噸油污水運送至指定的處理站進行處理,但并未開展洗艙工作。2020年5月,保險公司向美某公司賠付保險金35萬余元,但美某公司未將獲得保險賠款的情況告知宇某公司,亦未再向其支付任何款項。
宇某公司遂訴至法院,主張按照1900元/噸的價格,要求美某公司支付剩余清污費85萬元,并按照協(xié)議約定的日萬分之三計算滯納金。美某公司表示宇某公司起訴已超過訴訟時效,且應(yīng)當(dāng)按照950元/噸的價格計算清污費。
法院審理后認為,按950元/噸計費更符實際,且合同滯納金過高,遂判決美某公司支付37.5萬元清污費及按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1.3倍計算的滯納金。雙方未上訴,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感謝法院的公正判決,維護了我們企業(yè)的合法權(quán)益?!苯?,當(dāng)事人宇某公司向??诤J路ㄔ核蛠硪幻胬C有“崇法善斷 守正惟先”字樣的錦旗,對辦案人員表示感謝。
編輯: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