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楊傲多 通訊員 張金
在四川省樂山市主城區(qū)的老公園附近,有一條愜意恬靜的小巷,名為“金花巷”,樂山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海棠人民法庭就坐落于此,法庭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打造“海棠花開?少家鄰”司法品牌,推動婚戀家庭、鄰里關系、未成年人保護等方面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譜寫了新時代“楓橋經驗”新篇章。
最美不過“夕陽紅”
夏雨總是匆匆來去,陰沉的天淅瀝的雨,像極了來法庭訴訟的人們復雜的心情。
“袁法官,這有您的一件案子,案情有點特殊,原告已經80多歲了,您要不下來一趟?”
“好的,我馬上下來?!睊焱觌娫挘瑒倱Q上制服的法官袁倩倩便叫上書記員急匆匆下了樓。
剛到樓下,一位眼神渾濁、坐在輪椅上的老人吸引了袁法官的注意。“81歲的母親起訴兩個兒子的繼承糾紛?”接過書記員遞過來的卷宗,袁倩倩帶著疑惑翻看起來,最后還是決定和原告盧奶奶促膝長談,了解她的真實起訴意愿。
“法官,我今年81歲了,沒什么文化,眼睛基本失明,而且腿腳不便,需要請陪護照顧日常生活。2021年,我丈夫去世后留下了147萬遺產,但沒有留下遺囑。當時,這筆錢由我的大兒子保管。但在未經我同意、簽字的情況下,兩個兒子起草了一份協(xié)議,將這筆錢平分給我們三人。這筆錢是我們老兩口辛辛苦苦、省吃儉用一輩子攢下來的血汗錢,不應該這么分配,請法院為我做主”。盧奶奶無奈地搓著手,將自己的艱辛娓娓道來,眼眶也逐漸濕潤。
“涉及高齡、殘疾老人的案件辦理不宜拖延?!痹谡J真分析案情后,袁法官認為該案件事實比較清楚、爭議不大,并且原、被告關系比較特殊,直接判決無益于解決根本問題,且不利于家庭關系的和諧。
作為四川省民革樂山市委會“同心?法律服務團”成員,袁倩倩有著豐富的宣講法律、調解糾紛的經驗,她將雙方當事人分開做工作,從法理、情理角度出發(fā),一邊宣講夫妻共同財產、遺產繼承等相關法律知識,一邊從中華傳統(tǒng)美德和家庭倫理道德層面進行耐心地勸說,希望家人之間能以親情為重。
“袁法官,兩個兒子的退款,我都收到了。感謝你,感謝法院?!苯涍^多番不懈的努力,盧奶奶和兩個兒子同意達成新的調解協(xié)議。盧奶奶除已分得的遺產外,兩兒子再各退還給遺產折價款16萬元。該案通過調解重續(xù)了家庭親情,也保障了盧奶奶晚年的安寧生活。
其實,早在2021年,海棠法庭就開設了適老訴訟服務“綠色通道”,對高齡、行動不便或居住偏遠的老年當事人提供上門立案、就地調處、巡回審理等司法服務,受到人民群眾稱贊。
回歸的父愛
“法官,我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是她的父親。我女兒是二級殘疾,沒有訴訟能力,來不了法庭?!痹陔x婚案件的庭審現(xiàn)場,女方父親激動地向法庭陳述案件事實。
“2016年,我女兒與被告登記結婚,2018年生育一子?;楹?,被告經常酗酒鬧事,對老婆孩子毫不關心,沒有盡到一個丈夫和父親應盡的責任。雙方從2021年起分居至今,女兒和外孫一直跟隨我們老兩口生活,我們要求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并由我們來照顧外孫。”
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法官彭洪蔚了解到,原告除身患殘疾外,還患有多種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每月僅領取270元低保。而她的父母是某單位退休職工,有固定住房,每月領取7000余元的退休金。被告則無工作、無收入來源、無固定住所,且在與原告婚前已育有一子。
為了盡快確定子女直接撫養(yǎng)主體,妥善解決家庭糾紛,彭洪蔚來到了原、被告戶籍所在地的社區(qū)和孩子在讀幼兒園。經社區(qū)工作人員和幼兒園老師介紹,孩子目前身體健康,一直隨其母親、外公外婆共同生活,由外公外婆代為撫養(yǎng)照顧并接送孩子上下學。被告系獨自在外居住,沒有工作和收入來源,有酗酒的惡習。
從最有利于子女利益的角度出發(fā),法院判決原被告雙方離婚,孩子隨原告生活,由其外公外婆照管。
“離婚了,就讓彼此間的仇怨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消散吧。但是孩子還年幼,不應為父母破碎的感情埋單,希望你能承擔起一個男人、一位父親的責任?!迸袥Q后,彭法官深知案結不代表事了,他多次在電話和微信中積極與被告聯(lián)系,從“法理情”角度去解這個小家的“千千結”,努力挽回一名父親對子女的愛。同時向被告送達《家庭教育指導令》,明確履行父母撫養(yǎng)、教育等法律義務。
“我認可法院判決,也愿意照顧孩子。謝謝彭法官這些天的耐心教育與引導。我不是一個好丈夫,但我想做個好父親。以后,我會盡量戒酒,盡快找到工作,也答應了前妻一家會承擔起孩子的撫養(yǎng)費?!痹谝恢芎蟮幕卦L中,被告牽著孩子來到法庭,向彭法官表達了感謝。
一張圓桌、兩組沙發(fā)、三盆綠植,這就是海棠法庭的少年家事調解室。在這里,沒有原被告,只有父女、夫妻、兒女等稱謂,沒有嚴肅冰冷的法庭,有的是耐心聽你訴說的法官。
最珍貴的五個蘋果
“市中區(qū)民政局擔任孩子的監(jiān)護人,是怎么安排她的生活學習呢?孩子是否適應新的環(huán)境?”
不久前,海棠法庭受理并宣判了樂山市首例由民政局申請的撤銷法定監(jiān)護人資格案,依法撤銷有犯罪前科且怠于履職的法定監(jiān)護人資格,并指定樂山市市中區(qū)民政局擔任該幼女監(jiān)護人,彰顯出法院對不盡監(jiān)護職責父母的控訴和吶喊,以及對缺失監(jiān)護的未成年人實施政府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有力舉措。
案件宣判之后,孩子的近況便成了案件承辦法官敖勤的心頭牽掛。
“我想要畫五個蘋果,送給法院的叔叔阿姨,還要送給福利院的楊媽媽和張老師”。當敖勤來到福利院,把水彩筆、蠟筆、拼圖、牛奶等小禮物送到孩子手上時,孩子高興得手舞足蹈,用力地眨著明亮清澈的大眼睛,用稚嫩的聲音悄悄告訴法官阿姨,“我喜歡這里,喜歡阿姨,也喜歡蘋果”,天真又乖巧的樣子讓大家感到欣慰又心痛。
看著福利院里溫馨整潔的住所、干凈衛(wèi)生的食堂、寬敞明亮的教室,了解到孩子已經在幼兒園上學,生活學習情況都非常良好,敖勤終于放下了懸著的心,向民政部門、福利院工作人員對孩子的精心照顧表示感謝?!拔鍌€蘋果”也成為大家收到的最珍貴的禮物。
后來,在樂山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和樂山市市中區(qū)民政局的共同努力下,孩子被領養(yǎng)了。
“蘋果就是孩子的笑臉,我將繼續(xù)努力前行!”敖勤如是說道。
“海棠花開?少家鄰”司法品牌心系少年、關懷少年、傾聽少年,當好少年的知心人、熱心人、引路人。
編輯: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