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后駕車硬闖疫情隔離賓館執(zhí)意要住宿,不但不聽勸阻,反而推倒酒店員工,并對執(zhí)勤民警進行辱罵、毆打。經(jīng)河北省滄縣檢察院提起公訴,7月5日,法院認定湯某犯妨害公務罪、危險駕駛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5000元;認定曲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1月9日21時許,湯某和曲某在一家飯店和朋友飲酒后,由湯某駕車來到某賓館準備住宿。賓館執(zhí)勤人員告知他們這里是疫情隔離點不能住宿,并讓他們看賓館門口擺放的“暫停營業(yè)”的牌子和張貼的“疫情隔離、禁止入內(nèi)”的標識,勸其離開。
湯某等人不但不聽勸,還執(zhí)意要在該賓館過夜,雙方因此發(fā)生爭執(zhí),湯某等人施暴將賓館執(zhí)勤人員推倒在地。在該隔離點執(zhí)勤的3名民警發(fā)現(xiàn)后,及時上前詢問情況,要求湯某等人配合工作,并再三講明該賓館是集中隔離點,不接待其他客人。湯某和曲某二人滿身酒氣,拒不配合,一邊辱罵民警,一邊用手摑、腳踹、推搡民警,還搶奪民警手中正在錄像的手機,粗暴阻撓執(zhí)法。隨后3名民警將他們控制住并帶至民警值班室進行詢問,其間,他們?nèi)远啻螌γ窬M行辱罵、毆打、推搡。
經(jīng)鑒定,湯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98.67mg/100ml。到案后,兩名犯罪嫌疑人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倪建民 袁守成
編輯:溫遠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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