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游某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并處罰金22萬元,同時追繳違法所得33.6萬余元。
2021年1月,游某與游慶某等三人(均已被判刑)來到廈門,與網上認識的一個叫“記記”的人商量“跑分”(代收、代付賭資)?!坝浻洝备嬖V他們,上下分的錢都是來自賭博平臺的,他們只需要把上家即賭博平臺轉過來的錢轉給下家(賭客),就可以從中抽成返點?;氐接蓝ê?,游某等人便開始做“跑分”。
2021年5月,游某等人來到江西省寧都縣,組建工作室,為服務器在境外的網絡賭博平臺提供“跑分”服務,先后租用十余人的數十個銀行賬號用于收付賭資。2021年10月,游慶某等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游某隨后落網。
經查,2021年1月30日至10月27日,游某等人在永定使用51張銀行卡為賭博平臺“跑分”,銀行卡轉入資金為1.35億余元,轉出資金為1.34億余元。2021年5月10日至8月10日,游某等人在江西使用的18張銀行卡分別轉入、轉出資金6500萬余元。案發(fā)后,游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自愿認罪認罰。
永定區(qū)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游某以營利為目的,明知是賭博網站,仍伙同他人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并收取服務費,應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于2024年12月3日對游某提起公訴。
(廖翠華 呂雪萍)
編輯:孫天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