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劉國紅,貴州省都勻市人,1975年出生, 1996年12月參加法院工作,扎根貴州苗嶺深處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現(xiàn)任貴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曾榮獲“全省法院辦案業(yè)務標兵”“全省十大最美政法干警”“全國優(yōu)秀法官”“全國模范法官”“平安英雄”等榮譽稱號。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晨
劉國紅扎根貴州苗嶺深處,堅守在民商事審判工作崗位26年,辦案多、效率高、效果好。
近五年來,劉國紅承辦的各類案件累計1000余件,工作注重效果,辦案講究方法,案后注重回訪。他辦理的案件曾連創(chuàng)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人員月結案和年結案歷史最高紀錄,所辦案件基數(shù)大,類型廣,案情復雜,且與民生息息相關。這些最基層、最基礎、最基本的糾紛如果處理不當,個案問題可能轉(zhuǎn)化為類案問題,民事案件可能轉(zhuǎn)化為刑事案件,家庭糾紛可能轉(zhuǎn)化為社會難題。其所辦案件沒有一件超審限的案件,沒有一件引起當事人信訪的案件,服判息訴率高達98.72%。2020年以來,他以二審開庭為突破,當庭宣判為載體,能打善拼,敢打會拼,各項審判指標遙遙領先,被同行譽為“案件推土機”。劉國紅精湛的業(yè)務水平讓當事人交口稱贊,被譽為“貴州苗嶺深處的好法官”。
劉國紅審理的貴州省首例省級政府部門起訴的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賠償案件并成功調(diào)解結案,為政府挽回損失3800萬元,成為此類案件審理機制的樣本;審理的北京某公益組織訴某公司環(huán)境公益訴訟被貴州高院評為“貴州省環(huán)資審判典型案例”指導審理的某檢察院與某環(huán)保局環(huán)保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成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后,檢察機關公益訴訟首例判決的案例。
作為一名法官,劉國紅始終心存感恩,腳踏實地在審判崗位上辛勤勞作;他始終心存敬畏,清清白白在平凡崗位上干事創(chuàng)業(yè);他始終心存惻隱,懷揣著對弱者同情憐憫,牢記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他始終心存摯誠,用實際行動踐行自己的入黨誓言,詮釋著對黨的絕對忠誠,在平凡的崗位上盡情揮灑青春熱血。(視頻剪輯:李宗奇)
編輯:冀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