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李蘭,中共黨員,現任甘肅省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在擔任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期間,審判管理辦公室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 。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晨 周文馨
“小案子連接著大民生,連接著老百姓眼中的黨和黨員?!?“盡可能采取最便利當事人的方法解決當事人所要求解決的問題。”這是李蘭經常掛在嘴邊的話。
2017年春節(jié)前夕,李蘭受理了一起健康權案件,原被告雙方同村同姓,因牛車拉糞牲畜處置方式問題,致一方當事人意外受傷,雙方因醫(yī)療費發(fā)生爭議形成訴訟,庭審中各執(zhí)一詞,是非難辨。李蘭覺得必須進行實地查看,于是在臘月飄雪的一天她和同事如期出發(fā),同行的同事認為雪太大,山路難行,隔日可去,可李蘭覺得給群眾已給了承諾,不能失言。警車開到山腳下后無法前行,只能步行。經過1個多小時的攀爬到現場后,寒冷的天氣,合著冬日陽光下雨雪攪拌的泥濘路面,法官凍紅的臉龐,李蘭新皮鞋變雨鞋的場景,深深地感動了當事人和周圍的群眾,紛紛說“共產黨的干部真好,為了給我們辦事啥也不顧”,通過現場勘查,在近百名村民的圍觀下,李蘭就案件發(fā)生的經過進行了合情合理的分析,雙方握手言和,原告反而就糾紛處理過程中的不當言行向被告道歉?;赝局?,同事開玩笑地說道“一雙新皮鞋、雪水泥漿泡張口,換來群眾的真歡笑”。
人民滿意是檢驗法官工作的最高標準,公平、合理是老百姓最樸素、最樸實的需要,司法公信力最終都體現在千千萬萬個案件中。李蘭也記不清有多少次這樣零距離接觸群眾的情形,憑著這份真誠,她在辦案中屢屢化解當事人的困惑與質疑,處處體現著為人民服務的司法情懷。
編輯:王瑞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