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記者 徐明皎
“父母在PUA我”“我被老板PUA了”……
如今,PUA已成網(wǎng)絡熱詞,被網(wǎng)友用于描述家庭、職場等不對等關系之中。不過,從媒體報道PUA致人自殺的案例來看,造成惡劣后果的往往發(fā)生在伴侶、戀人等親密關系中。
一個原本青春活潑、前途遠大的年輕人,被戀人長期PUA后選擇自殺。類似案例被報道后,往往引起公眾對主動PUA一方的憤怒。但在現(xiàn)有法律規(guī)范下,定罪困難重重。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法學院教授胡潔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對PUA故意誘導導致他人實施自殺行為定性方面,現(xiàn)有法律規(guī)制仍存在不足和漏洞。
不少學者建議,增設“教唆自殺罪”,以規(guī)制包括PUA在內(nèi)的精神控制致人自殺的行為。還有學者提出,在追究不法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時,要考慮PUA經(jīng)歷對受害人的影響,準確適用詐騙罪、敲詐勒索罪等罪名,以遏制PUA行為。
PUA社會危害巨大
PUA原本直譯為“搭訕藝術(shù)家”,是專為有社交障礙的男孩設立,教他們追求心上人的社交心理學技巧。但在國內(nèi)卻逐漸變味,成為一種精神控制手段。
據(jù)江蘇大學法學院助理研究員鄭淑珺介紹,“好奇—探索—著迷—摧毀—情感虐待”,是不良PUA行為最常見的“五步陷阱”。不良PUA行為的實施者通過心理控制,讓受害者感情崩潰,失去理性,從而一步步墜入設計好的圈套。
據(jù)了解,PUA課程曾作為一門生意被大肆推廣,在有關部門的持續(xù)打擊下,公開的培訓和教程兜售行為已基本消失。但各種隱形的PUA行為仍大行其道,并制造了不少悲劇。
據(jù)媒體報道,2020年5月,東北小伙疑遭PUA,燒炭自殺;2021年12月,湖北武漢一名23歲女生留遺書稱遭男友PUA后跳樓自殺;2023年6月,6名女生寫信控訴,上海某大學一名研究生多年來性剝削和精神控制多名女性……
“PUA對于被害者主要進行的是精神層面的控制和傷害,其次是物質(zhì)層面的損失。” 鄭淑珺表示。
湖北瀛楚(武漢經(jīng)濟技術(shù)開發(fā)區(qū))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柯志軍曾接觸過一個案例:許某30歲出頭,有幾十萬元積蓄,計劃戀愛成功后進入婚姻生活。經(jīng)朋友介紹,她認識了一名特別擅長PUA的男士。許某被PUA之后,短短三個月的時間給男方轉(zhuǎn)賬50多萬元,且應男方要求信用貸款,保單貸款達50萬元。男方獲得款項之后,故意與女方爭吵,分手且不償還款項。
柯志軍分析,該類行為已涉嫌詐騙罪,但由于披著感情糾紛的外衣,報警也很難認定。
“類似案例不在少數(shù),據(jù)我所知已有30多起?!笨轮拒娬f。
法律規(guī)制仍有漏洞
在鄭淑珺看來,實施PUA行為,涉及詐騙、敲詐勒索、強制侮辱和強奸等多種犯罪,具有很大的社會危害性,但對其刑事定性并不容易。
與一般的婚戀財產(chǎn)類犯罪不同,PUA行為中實施詐騙、脅迫受害人以獲取非法利益的手段方式通常會與精神控制相結(jié)合,利用受害人對其具有依戀或恐懼心理,使其主動交出個人財物?!斑@意味著,在一般理性人看來,使用欺騙或恐嚇方式并不足以使其同意交付財物,這也給此類行為的司法定性帶來了巨大困難?!编嵤绗B介紹說。
“PUA不法行為人采用的慣常做法是通過誘導并放大受害者對情感的心理需求或利用他(她)們的心理恐懼,借此短期或長期控制被害人,直到后者‘心甘情愿’按照不法行為人的意愿行事,使被害者完全臣服于自己,以滿足自己的各種需要。”胡潔人和梅書琴在其合著的一篇論文《精神控制致人自殺死亡的刑事規(guī)制》中作出上述分析。
慫恿、鼓勵被害人自殺,是PUA的最高“秘術(shù)”。在一些學者看來,PUA 致人自殺行為屬于自殺參與行為,其行為手段與教唆自殺的要求相符,屬于教唆自殺行為。
但在現(xiàn)有的法律法規(guī)下,對此類教唆行為很難從刑法上定性。
PUA致人自殺案件中,受害人一般都是具有意思自治能力的成年人?!白詺⑹亲晕抑赶虻?,一般情況下是自己負責,他人無需承擔法律責任,更不屬于故意殺人。但是PUA是某人因故意誘導導致他人實施自殺行為,是自殺還是他殺,這就是現(xiàn)有法律規(guī)制的不足和漏洞?!焙鷿嵢嗽诮邮苡浾卟稍L時表示。
在胡潔人看來,我國現(xiàn)行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釋中對于精神控制行為的規(guī)制范圍明顯過窄。只在司法解釋中提到利用邪教促使他人自殺或者自傷的犯罪性質(zhì)。
2017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發(fā)布司法解釋規(guī)定,在邪教犯罪中,利用迷信邪說促使他人自殺或自傷的,可以直接被認定為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
“沒有進一步從宏觀層面明確規(guī)定精神控制在犯罪構(gòu)成中的作用,顯然不能滿足當前打擊諸如PUA等犯罪活動的需求?!焙鷿嵢撕兔窌僭谇笆稣撐闹?,對司法解釋未能明確精神控制行為致人自殺死亡的行為與結(jié)果之間的因果關系表示遺憾。
文章還進一步表示,由于缺乏相關法律規(guī)定和司法解釋,加上PUA關系中精神控制的隱秘性和舉證的困難性,我國司法實務中對于親密關系中精神控制行為所導致的自殺死亡案件很難得以認可。
那么是否可以適用虐待罪呢?
根據(jù)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虐待罪是發(fā)生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之間的犯罪。這里的家庭成員包括了具有監(jiān)護、撫養(yǎng)、寄養(yǎng)、同居等關系的共同生活人員。如果PUA致人自殺中的行為人與受害人沒有因婚姻、血緣、收養(yǎng)或其他關系形成家庭成員,但形成了同居關系,也可以按照虐待罪處理。
適用虐待罪有一定的局限性。在鄭淑珺看來,“虐待罪是親告罪,只有造成嚴重后果,才會轉(zhuǎn)由公訴機關進行控訴,而PUA行為的精神控制性阻斷了絕大多數(shù)受害者通過自訴進行自救的可能性,無法有效阻止嚴重危害結(jié)果的產(chǎn)生?!?/p>
建議增設教唆自殺罪
在有關PUA及精神控制的相關討論中,增設“教唆自殺罪”常被提到。也有一些業(yè)內(nèi)人士認為,PUA通過精神控制導致個人實施自殺行為,本質(zhì)上就是故意殺人。
胡潔人、梅書琴在前述論文中贊同將教唆自殺行為單獨規(guī)定成罪,認為這樣可以避免與故意殺人罪混用導致的體系混亂,也有利于更好地論證親密關系中精神控制的自殺鼓勵行為入罪的問題。
目前,受網(wǎng)絡蠱惑自殺的事件不時被曝光?!敖趟糇詺⒆锶绻麊为毘勺?,還可用于遏制目前嚴重的網(wǎng)絡犯罪?!焙鷿嵢苏f。
鄭淑珺建議,在存在PUA行為時,對于成立敲詐勒索等的情形適當放寬。她解釋說,“通常一般情況下,我們不會認為一句‘不聽我的就殺你全家’,或者一些非常簡單的摔杯子等暴力性并不明顯的行為會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但對于長期遭受PUA已經(jīng)產(chǎn)生錯誤認知和習得性無助的受害人來說,這就已經(jīng)是最直接的威脅了”。
“這就好比被家暴的妻子殺夫案一樣,受家暴的經(jīng)歷會對妻子的個人認知產(chǎn)生影響,所以司法部門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會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在PUA案件中同樣也應該考慮PUA經(jīng)歷對受害人的影響。”鄭淑珺表示。
鄭淑珺還建議,對PUA中常見的傳播擴散不雅照片、音頻或私密信息等行為以強制侮辱罪定罪處罰。
“如果能以這些罪名規(guī)制PUA,必然會對不法分子形成一定威懾,從而大幅遏制PUA行為發(fā)生?!编嵤绗B在接受采訪時還表示, 想要更好地遏制PUA行為,還要約束組織傳授PUA的行為,可以考慮以傳授犯罪方法罪加以規(guī)制。
編輯:白楚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