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2021中國仲裁高峰論壇暨第二屆“一帶一路”仲裁機構高端論壇在京成功舉辦。本次論壇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簡稱“貿仲”)與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ACLA)共同主辦,國際律師協(xié)會仲裁專業(yè)委員會(IBA Arbitration Committee)為國際合作伙伴。
國內外主要仲裁機構代表和有關國家法官、仲裁員、律師、學者及工商界人士約200人現場參會,來自近40個國家和地區(qū)約241.2萬人次通過央視頻等在線平臺關注或收看。
以下內容是安杰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詹昊發(fā)言節(jié)選。
一、保險糾紛為仲裁提出挑戰(zhàn)
第一,受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響,國際保險的爭議解決很大難題,也降低了仲裁工作的效率。
第二,對于保險問題,有時會存在多份保單共同保一份標的情況,將會使保險的條款出現重復或是競合。此時若是出現了保險事故,很多當事人會認為可以依據不同的保單提起訴訟或是仲裁,這就導致會出現程序性問題,以及實體性沖突。
第三點,由于保險市場作為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很多國家有關部門嚴格且具體的監(jiān)管,受到了很多全面復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制。但是有時不同的國家,對于保險法規(guī)政策的相同內容會存在不同的理解,例如保證條款,在我國海商保險領域就得到了承認。
二、如何勝任國際保險仲裁所帶來的挑戰(zhàn)
仲裁員以及律師如果要勝任國際保險仲裁的業(yè)務能力要求,就需要全面客觀的了解國際保險市場或者是行業(yè)。
我認為目前我國各行業(yè)都特別流行“互聯(lián)網+”的說法,即把互聯(lián)網與特定行業(yè)相結合,因此作為律師,就要重新思考“法律+”,即不僅要理解法律的概念,同時要深入全面的了解律師所服務的相關行業(yè)。
因此,建議我們應當鼓勵仲裁機構和行業(yè)協(xié)會去合作,設立研究解決國際保險糾紛的相關協(xié)會,以及在很多的爭議較大的涉外保險仲裁中可以引入專家證人。
三、有關平行仲裁的問題
在國際保險糾紛中,平行仲裁十分常見,包括直接保險,再保險等事項中會經常牽涉平行仲裁。比如說很多人會對國際仲裁提出浪費時間,增加當事人的成本,在開庭的過程中效率低等異議。但我對這些國際仲裁存在的詬病是不同意的,因為我認為仲裁庭應當尊重國際禮讓原則和未決原則,同時所有決策應當在當事人意思自治,程序正義,實體正義,以及公平和效率之間取得平衡。
四、有關禁訴令的問題
我認為對于大國之家所發(fā)布的禁訴令問題,可以考慮通過建立關于反禁訴令的司法和仲裁程序,以及呼吁并鼓勵有關專家通過運用他們的智慧來解決。
作為仲裁員,如何去應對國際保險業(yè)務所帶來的挑戰(zhàn),需要我們進行不斷思考和研究的。
我國保險行業(yè)的快速發(fā)展,需要國內仲裁事業(yè)的變革和發(fā)展給予支撐,并通過所提供的高質量服務來公平高效地解決保險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