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馬艷 通訊員 曾亮 黃赟
12月12日,廣西梧州市公安局萬秀分局民警徐鴻暉、輔警林昊飛在辦案途中,突遇一輛貨車燃起大火,他們臨危不懼,聯(lián)合群眾在7分鐘內迅速撲滅大火。
當天16時40分,徐鴻暉、林昊飛途經(jīng)梧州市長洲區(qū)三龍大道三龍轉盤時,發(fā)現(xiàn)一輛滿載家具的小型貨車后箱燃起了大火,小貨車的乘車人員在車子的周邊十分焦急。
火情就是命令,一旦火勢蔓延,后果不堪設想!徐鴻暉和林昊飛果斷行動,一人到就近的商鋪拿滅火器,一人緊急疏散周邊群眾及車輛,避免二次事故的發(fā)生。
徐鴻暉到達商鋪后,向店員表明了自己公安民警的身份。在征得店員同意后,馬上拿起滅火器沖向著火的小貨車,對準火源進行撲救。
經(jīng)過緊張的補救,火勢得到了控制,但是當天的風勢較大,火源熄滅了一會兒又復燃了起來。
徐鴻暉急中生智,看到遠處有一輛灑水車經(jīng)過,馬上跑過去向灑水車司機請求幫助,隨后引導灑水車前往著火的小貨車旁邊,立即使用灑水車后的水槍對準火源進行噴水直至大火熄滅。
經(jīng)過警民的合力撲救,12月12日16時47分,火勢終于被順利撲滅,現(xiàn)場未有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