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仲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培育一批國際一流的仲裁機構,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務工作做得更有成效。截至2021年底,全國已設立仲裁機構274家,累計辦理案件400余萬件,涉案標的額5.8萬億元,涉外仲裁案件當事人涵蓋10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
要將統(tǒng)籌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工作作為新時期大力加強涉外法律服務工作的戰(zhàn)略性任務,推動將北京市打造成為服務國際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與國際交往中心建設的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將上海市打造成為面向全球的亞太仲裁中心,將廣東省廣州市和深圳市打造成為聯(lián)動香港和澳門服務粵港澳大灣區(qū)建設、面向全球的國際商事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將海南省打造成為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努力將我國建設成為國際仲裁新目的地。